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近日發出通知,提醒各地在為小學生和幼兒新購校車時,應從《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中進行選購,以避免發生因購買不合格校車而無法辦理牌證等問題,從源頭上確保校車安全。
通知指出,為確保校車質量和安全,2007年以來,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校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納入《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進行管理。截至2012年10月16日,已發布了35個批次、共52家生產企業的441個校車產品。為方便各地學校和幼兒園選購校車,校車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已發布的公告進行了整理,形成了《校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