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此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草案)》,標志著汽車召回從部門規章正式升格為國家法規,車企拒絕召回將面臨千萬甚至億元的罰款。
點評:法規出來了如何落實才最關鍵。顯然,我們不能完全依賴于汽車企業自身的商業道德,不能依賴于企業完全自覺的召回行為。而消費者,每一位用車的人,將對汽車召回能否切實執行起到決定性的作用。沒有用戶每天的用車體驗和匯流成河的產品缺陷信息,管理部門就無從了解產品的實際使用情況,也無從找到根據要求企業召回。另一方面,企業其實不用對這一法規太擔心。汽車用戶早已升級,大家并不因為某品牌有召回而對其心存恐懼,特別是主動召回甚至被認為是企業負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