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網 轉載】 為了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國務院于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部署,今后我國將嚴格駕駛人、車輛、運輸企業準入和安全管理,并強化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監督和責任追究。
對此,相關人士表示,通過加大對客貨運企業不規范行為的治理力度,不僅可以改善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也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商用車市場的健康發展。
據了解,為了強化源頭治理和動態監管,《意見》明確提出,要嚴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對新設立運輸企業,要嚴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條件審核關,并且鼓勵客貨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網絡化運營;同時,要求旅游包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和校車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臥鋪客車加裝車載視頻裝置。而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則應在出廠前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接入道路貨運車輛公共監管與服務平臺。
而考慮到駕駛員在運輸安全中起到的重要作用,《意見》還將嚴格駕駛人培訓考試和管理納入了強化管理的范疇,要求客貨運車輛駕駛人培訓考試要增加復雜路況、惡劣天氣、突發情況應對處置技能的內容;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則要增加夜間駕駛考試,將大客車駕駛人培養納入國家職業教育體系。
同時,《意見》還將嚴把客貨運駕駛人從業資格準入關,加強從業條件審核與培訓考試,逐步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機制,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并督促運輸企業加強駕駛人聘用管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久治未愈”的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問題,此次《意見》更是施以重拳--除了進一步提高了對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外,還增加了違規駕駛員的責任追究力度。《意見》要求,解聘違反規定的駕駛人,并研究推動將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此外,為了杜絕超限超載車輛進入貨運市場,從車輛源頭上加以管控,《意見》還對機動車生產和報廢“兩頭抓”--不僅要加強機動車產品生產和報廢的監管,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與公告產品不一致的車輛,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同時生產企業還必須履行更換、退貨義務;并且進一步嚴格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制造和銷售拼裝車行為,嚴禁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
“一系列治理舉措的綜合運用,將有利于治理超限超載,規范貨運市場秩序,維護其健康發展。而貨運市場的規范運營,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貨車行業的健康發展。”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特別是對超限超載的有效治理,將會有效提升貨車總需求量。